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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2-09-14 浏览次数:1529 信息来源:泰安市众阳热力有限公司

安市众阳热力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管理技术干部安全教育:
1、加强安全知识学习自觉性: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者,“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而“关键的关键又在于领导的安全意识强不强”,因此,公司各级管理技术干部必须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安技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水平。
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取证工作。
(1)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按有关规定接受属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额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获得相应上岗证书。接上级通知进行。
(2)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由安环办公室牵头组织,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协助进行,每年1-2次。
(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1、录用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安全教育:由公司安环办公室组织,安全职能部门参与进行。
主要内容:
A、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B、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C、公司生产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D、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事故案例的分析、教训。
E、事故发生的处置、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2)班组安全教育:由安环办公室组织,班行主持,安全员和技术员或老工人上课讲解。
主要内容:
A、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B、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C、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D、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护对策。
E、本岗位作业环境及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2、本单位待岗、转岗、换岗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或负责人组织,安全部门或专职安管人员参与授课等工作,培训内容参照上述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3、在新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新的技术标准颁布、安全操作规程改变、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仪器设备和工具更新、新工艺、新技术推广、重大事故发生或不安全因素出现等情况下,必须及时向有关管理人员(包括作业队负责人等)、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安全教育。
4、通过培训、考核、板报展览、内部通讯报道、会议研讨、竞赛测试等多种丰富活泼的形式来实现安全生产这一严肃课题。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劳动保护条例,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等工作,增强企业领导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责任性和自觉性,防止由于缺乏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安全知识或操作知识而造成的事故发生。
2、生产技术部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审查、监察同时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台账、资料备查。
3、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对未按规定复审者,不得在本岗位作业。需进行复审时,公司提前通知各基层安全部门及本人,单位领导要支持特殊工种人员的复审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对超过有效期的操作证,未经复审,一律作为无证上岗操作,严肃处理。
5、工作时必须随时携带操作证件,服从上级和本企业安管部门的检查,特种作业人员不宜随意调工种,凡人员变动工作应及时向安全部门报告备案。
6、工作时或在操作过程中不准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不准交给他人和无证人员操作,闲杂人员不准进入要害部位。
7、工作时,注意场内外的一切安全动向,发现机械设备不正常或异响的情况下,停止作业,凡需动火的工种,必须在动火区域操作,在非动火区操作,应事先由领导、安保、机务部门会同制订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8、机械设备发生不安全因素或故障未排除,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严禁违章指挥操作。
9、机械设备发现不安全因素或故障不采取修复和安全措施又不向安全部门领导汇报而连续运行操作,发生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从严处罚,对虽未造成事故,但出现事故隐患的,应给与教育或处罚。
10、特种作业人员变换操作岗位或工作单位时,需进行岗前培训,获取上岗资格后才能上岗。
三、安全检查制度
为及时发现本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管理缺陷、各种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以及安全生产的好经验,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消除安全管理缺陷、各种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推广安全生产的好经验,不断提高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水平,搞好本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规定是:公司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各部门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安环办公室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班组长,安全员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2、各单位除了要坚持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巡回检查、专业性检查、防洪、防汛、防台风、防雷击、防暑降温、冬季施工等季节性安全检查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
3、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领导,使其目的和要求明确、计划具体可行。在计划和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中,各级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全程参加,特别对隐患及其整改方案必须亲自确认,并签署意见。
4、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由各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代表共同承担。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要认真听取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代表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协调和解决。
5、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该是:
查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志,是否真正履行了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保证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充足的资源,是否能够正确处理安全和进度,安全和效益的关系。
查制度,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真正落实;
查防护,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
查隐患和违章,施工现场各方面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
6、每次安全生产检查都要制定明确的检查表,并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检查表实施系统性地检查,避免随意性和漏项。
7、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违章,要由检查负责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或违章处罚通知单。隐患整改要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尽快进行。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建立检查、整改、消项登记台账,予以记录。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和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8、由于气候、自然灾害等原因停工以及发生因工重伤事故及以上事故后,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经检查负责人确认合格并呈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再开工。
9、作业队伍或生产班组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或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下班后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任何隐患。
10、定期全面的安全检查应该由检查负责人组织写出书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报告,并加以审核后,报请公司或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特别是对事故隐患,要实事求是对隐患整改方案和所需资金等要签署明确意见,并督促落实。
1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依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制止、处罚和根据隐患情况采取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整改等应急措施。对不听从管理的人员、部门或单位,有权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1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安全检查结果负责。在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得不到整改,也不向领导和上级汇报的,一旦因此发生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是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的一大重要因素。各级人员应积极发现、及时消除隐患,减少事故发生。
(一)安全隐患范围、标准
1、盖板不平整、不规范、不符合要求,达不到防止人员坠落的要求。
2、平台栏杆、护板的高度、强度等达不到安规要求或缺少栏杆、固定不牢、没有及时恢复、关闭等。
3、电缆孔洞未封堵,竖井未有效分离隔层,没有达到电缆防火要求。
4、现场灭火器过期失效,数量、类型、质量等达不到消防条例要求,缺少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等
5、低压电源接线不符合安全要求,刀闸、插座、电线裸露,开关、插座没有固定好,无按要求使用合格保险丝,照明接线盒缺少盖子。
6、带电设备缺少规范的接地线。
7、防火防爆场所有不防爆的开关、插座、灯具、排气扇、操作工具等,缺少足够数量的防火砂、锨消防器材等必要的物品。
8、管沟严重积水、漏水,消防系统误报、不报或解除。
9、防火、防爆重要地点缺少管理制度。
10、现场设备、系统的安全设施、装置不能发挥作用。如炉膛的防爆门、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门、弹簧吊架、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解除作用等。
11、现场设备、系统安全警示牌缺少,设备、管道、阀门标志名称、介质流向不完善,容易出现误操作、走错间隔等。
12、危险场所缺少警告牌等防止误入、误碰、误食,引起中毒、窒息、烧烫伤、高空坠落等人身伤害事故。
13、安全工器具、小型电动工具、起重设备未按要求定期试验检验,存在隐患。
14、现场照明强度不够,处理不及时,开关不及时。
15、其他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上述安全隐患的严重性、危害性,行政一把手、安全员要充分发动每个班组、每位员工积极查找不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整改,做到自查自改,不断消除隐患。
2、各部门将需要公司协调消除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于每月25日前上报设备器材材料,由设备器材料科统一汇总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在下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向领导汇报,奖优罚劣。
3、日常检查发现隐患设备器材材料以“安全监督通知书”形式要求有关部门整改。
4、安全隐患牵涉到设备系统改进时,责任部门可提出书面报告由工程技术科提供改进方案,责任部门执行。
5、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应及时反馈设备器材科。
(三)安全隐患整改的奖惩规定
1、一般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发现整改的奖励100元。
2、发现一般安全隐患上报需设备器材科协调的项目奖励50元。
3、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现或整改完毕,由责任部门提出申请。设备器材科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给予适当奖励。
4、凡不按要求和时间完成的项目,每项处罚50元。并再次责令整改,到时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直至完成为止。
5、凡不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无正当理由、无防范措施的重大项目,每项处100元以上罚款,并再次责令整改,到时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直至完成为止。
6、如整改项目牵涉到两个及以上部门,哪个部门耽误整改项目的完成,考核哪个部门。
7、检查发现的“正常检查容易发现、处理的项目”而及时发现或整改的,扣责任单位20元。
8、隐患的发现和整改按属地、使用人员及设备、业务划分制度等进行考核。
9、春秋季安全大检查自查结束后,由公司进行抽查,凡容易检查发现、处理的项目而未整改者,每项处罚50元。
10、上级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现象,每项处罚责任单位50元,属于违章违纪者按有关考核细则加倍处罚。
五、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各部门正职、副职管理干部。需要追究领导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经济处罚的,分别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依据本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重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3、在安全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缺陷或者现场管理混乱、隐患和违章现象严重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200元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造成较大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处以300-500元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0-200元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并处以200-500元罚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职、除名处分,并处以1000-3000元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
(1)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一贯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或者对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签发的管理缺陷和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置若罔闻,不按要求进行认真整改的。
(2)在灾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的;
(3)滥用职权,批准或者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的施工队伍;批准或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装备以及个人防护用品;批准、使用或者指派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的(指非法用工、雇佣童工或者未成年工、无有效证件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女工或者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不应从事的工作等);
(4)进行违章指挥,或者对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不加制止的;
(5)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以人为本,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
(6)对各级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不采纳,导致事故发生的。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离值班岗位,未能及时组织抢救和实施应急措施方案,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8)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逐级、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松懈,从业人员没有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意识淡薄的;
(9)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导致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
(10)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或者不按要求和规定予以改进的。
4、本规定所指损失标准。
(1)较大损失标准是指: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不含),重伤1人,或者轻伤3-5人(不含);
(2)重大损失标准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50万元(不含);死亡1-2人,或者重伤3-5人(不含);
(3)特别重大损失标准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重伤5人及以上
5、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本规定由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各科室、各供热站在公司领导、科长、站长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2、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3、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4、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5、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各供热站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8、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9、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0、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监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11、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办公室召集,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委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做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公司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形成记录。
2、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
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由安环办公室召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和各部门主管生产的领导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生产副总经理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会议记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做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安技部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3、部门级安全会议
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部门领导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会议内容: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会议记录由召集人记录,部门安技员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安环办公室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情况。
4、班组安全会议
由班长负责召开,班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定。
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习预控等。
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部门领导和安全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5、各专业性安全会议
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主管职能科室对会议决议制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6、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7、相关要求
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被通知需要参见会议的人员,都应该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负责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安技部门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八、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贯彻“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应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活动,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等有人负责。
2、操作人员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3、操作人员通过岗位练兵和培训,对所使用的设备,经过考试合格,发给证书才能持证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5、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通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须记于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维修工人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并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7、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8、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9、未经生产技术部、材料供应部批准,不得将配套设备拆件使用。


九、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开竣工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a)项目许可文件和合同
工程项目必须具有项目许可文件;
1、工程项目必须具有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水文地质资料等相关技术文件;
2、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3、工程合同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评审,并有评审记录或报告。
b)工程施工准备 
1、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场地平整);
2、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活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正常运行前必须具备双回路供电(无双回路供电的就应配发电机),并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下开工许可通知书,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志牌;
3、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贯彻实施;
4、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5、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情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供热站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c)安全机构和设施
1、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副经理;
2、根据工程需要配备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安检机构和专职安检人员;
3、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一、特殊工种
1、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2、从事建设的特殊工种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司炉工、安全员、铲车司机等,以上工种人员必须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证件上岗;
3、从事其他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种作业人员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监督局或建筑系统颁发的证件上岗。
二、安全培训
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三、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生活区应单独设置,若场地有限,也应与生产场区用栅栏或简易墙隔开。
2、生活区的道路或通路要硬化,院区要绿化美化,有排水系统。
3、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料场等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
4、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推广使用新型材料和结构,实行标准化管理。
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查看或扑救。
2、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3、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4、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5、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6、办公室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办公室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7、消防培训的内容:
(1)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室、办公室、财务室等。
(2)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8、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
9、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消除火警隐患。本公司须切实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10、防火检查类别
(1)安环办公室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加以处理。
(2)各部门人员分级检查。第一级是班组人员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第三极是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3)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定期检查。
11、防火检查的内容
(1)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
(3)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4)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12、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13、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进行扑灭工作。
14、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消防部门,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十一、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危险源(点)的确定与分级
1、危险源(点)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作业区域内潜伏着较大危险性地岗位、场所,这些地方事故频率高,会导致人身伤亡、火灾爆炸或设备机械损坏等事故,是安全生产重点控制管理部位。
2、对危险源(点)要根据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按照危险程度对危险源(点)分等级实施重点控制管理。
(1)一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频率高,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的危险岗位、场所等。
(2)二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频率较高或容易导致重伤、残废、多人伤害事故的危险岗位、场所等。
(3)三级危险源(点):不会导致重伤以上的事故、重大设备、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但事故较常发生或有较大可能会发生事故的岗位、场所等。
(4)四级危险源(点):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岗位、场所等。
 对危险源(点),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工艺流程、设备状况,分别进行定级、设标、建档、控制。
二、危险源(点)的管理
1、危险源(点)的划定依据
(1)有爆炸、发生火灾危险场所;
(2)有灼烫危险场所;
(3)有坍塌、压埋、坠落危险场所;
(4)有触电伤害危险场所;
(5)有腐蚀、放射、中毒、窒息危险场所;
(6)有落物、崩溅伤人场所;
(7)有被机具绞、碾、挂、割、压、挤、撞等危险场所;
(8)有被物体碰、夹场所;
(9)有被绊倒危险场所;
(10)其他容易致人受到伤害场所;
2、危险源(点)的控制要求
(1)存在三级以上危险源(点)的单位应列出潜在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事故,制定预防对策措施。
(2)危险源(点)具体责任人,是该点作业的操作者及班组长、班组安全员。
(3)各级危险源(点)所属班组和责任人,应按惯例标准要求,进行日常检查,保障安全生产。
(4)单位对一、二级危险源(点)作业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5)各级危险源(点),由规定的检查单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危险源(点)的申报
危险源(点)由各有关单位确定分级、逐级落实管理。危险源(点)潜在危险程度增加或减轻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申报变更等级。同时由单位改变该危险源组织(点)的管理措施。由于工艺的改变,新增作业机械、设备、岗位,出现新的危险源(点),各单位应及时确定,按规定列入控制。
三、危险源(点)检查与控制
一级危险源(点)由单位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定期检查和评价。直属、基层单位、班组要逐级落实管理措施和责任人。三级危险源(点)由危险源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及专(兼)职安全员组织经常性检查和评价。单位上级安全员进行抽查,班组要落实管理措施和责任人。 四级危险源(点)以班组为核心,班组长负责控制检查。基层单位主管领导应经常进行检查。班组要针对岗位上所有的危险源(点)每天每班进行岗位检查。
四、危险源(点)整改与考核
1、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危险源(点),可责令停产整改。
2、对危险源(点)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利,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责任大小予以处罚和考核。
3、危险源(点)的检查与控制,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措施。
4、严格检查与考核,对不认真开展检查与控制的或未落实管理造成后果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给予从严处罚。


十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际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4%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承包部审核,再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复审,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承包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及五临边防护的费用;
4、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12、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 其他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上述费用中,1、2、7、8、10项由公司专项列支,其他由项目部列支并按季统计上报。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计计费方式计取;
四、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五、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员批准。
六、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应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八、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 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适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十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文明生产制度
1、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砂石等不沿途遗撒及时清扫维护。
2、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3、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4、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5、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6、对施工机械等噪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手套、工作服等。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佩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5、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6、开沟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装卸对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8、吊装作业时,必须与专职人员(工程技术科或设备器材科负责人)在现场指挥。
9、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0、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1、施工现场地需放置安全施工标牌。
12、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地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必须假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四、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
1、保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财产不受损失。
2、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等,尽可能实行封闭施工。
3、应对露天的设备及材料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4、夜间执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睡觉。
5、保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注意设备及材料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

十四、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车间(班组),经企业安办审查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
2、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通知企业安办并补办审批手续。
3、企业安办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作业时应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
4、车间(班组)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危险作业范围界定:
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带电作业;
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
有高温、高压设备的作业;
其他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十五、安全日活动管理制度
    车间(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真正达到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车间(班组)安全日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6、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车间(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
7、车间领导必须参加车间(班组)安全日活动,公司、厂的处室以上领导也要定期参加基层车间(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公司领导每季度参加一次;分管领导、车间主任每月参加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8、充分发挥车间(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车间(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9、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当中。
十六、紧急事故处理程序
    车间(班组)紧急事故处理程序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其首要任务是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遏制事故,防治事故扩大到附近的其他设施,以减少伤害。
1、由企业制定现场紧急事故处理程序,车间(班组)抓好落实。
2、根据车间(班组)实际,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加强演练。
3、发生事故时,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员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情况向上级进行报告,视事故情况进行救援或组织撤离。
4、撤离时,沿具有清晰标志的撤离路线到达预先制定的集合点。
5、车间主任(班组长)应制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集合点的工人,并将此信息向上级进行报告并保存。
6、因节日、假期和当时现场人员的变化,需根据不在现场人的情况,随时跟新上报所掌握的人员名单。
7、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
十七、车间(班组)人员安全互保、联保制度
1、车间(班组)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
2、工作前,车间主任(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互保对象,不得遗漏。
3、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联保,应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4、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5、工作中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6、工作中要互相提醒、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7、保证对方安全作业,不发生违章作业行为。